[時事] 青年fb聲稱派毒 警首引例拘捕

fb派毒少男 亂嗡要踎監 2012-03-14
青年fb聲稱派毒 警首引例拘捕


[轉載/Youtube] 任職地盤散工的21歲「大口仔」,早前在facebook揚言可免費提供試食,更上載一張懷疑氯胺酮(俗稱K仔)的相片。毒品調查科追查後,昨早突擊搜查其大埔富亨邨住所,撿走手提電腦及手機等證物,但沒搜出毒品,因事主曾聲稱免費派毒,警方首次引用涉嫌「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」罪名將他拘捕。律師警告,市民即使「亂噏」有毒品供應,已觸犯法例。
被捕男子姓馮(21歲),報稱在地盤工作,與父母及兄弟同住富亨邨亨榮樓一單位。據了解,今年1月,一名自稱在毒品公司任職的青年「門徒」,肆無忌憚在facebook聲稱免費派毒,還公然詢問網友「有冇人想搵錢」和「有冇人想high嘢(吸毒)」,猖獗程度令人咋舌,事件經傳媒披露後,引起警方極度關注。
半個月前,毒品調查科人員追查網站有關毒品資訊,發現馮某早前在facebook上載一張懷疑K仔相片,並附加一段文字,聲稱可免費提供試食及分享,呼朋引類誘人吸毒,警方追查發出該fb的電腦IP地址,鎖定馮為目標,暗中監視,以掌握更多證據。

最高可判囚15年
昨晨7時許,探員趁馮上班前掩至其寓所拘捕,馮見警員登門始知闖禍,聲稱一時貪玩才刊登該訊息,並非存心犯案,探員在屋內沒搜獲毒品,撿走一部手機及手提電腦,馮涉嫌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被捕,初步相信馮並非較早前自稱在毒品公司任職的「門徒」,至於兩人有否關係仍然待查。
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關駿軒解釋,涉嫌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一旦罪成,最高刑罰判囚15年及罰款10萬元:「不論喺網上或者社交網站,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,都已經係一個罪行。」此外,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小心禍從口出,即使純粹惡作劇,訛稱有毒品試食,實質沒有毒品,也可觸犯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,由於涉及毒品的罪行判罰極重,提醒市民切莫「衰多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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