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案件] 外科教父黃健靈慳稅吞公款罪成

慳稅吞公款 外科教父唔洗踎? 2012-03-14
黃健靈罪成或不用坐監


[轉載/Youtube] 有「外科教父」之稱的香港大學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,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偽造賬目一案,法官昨裁定他四項控罪全部罪成。法官指黃聲稱因見前下屬的親人遇難,故同情她而沒向港大滙報她虧空267萬元公款的說法全屬狡辯,實情是擔心若校方查賬目,會揭發自己同樣其身不正,挪用校方款項支付家傭薪金。
法官批准他保釋候判,案件押後至4月19日,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,意味為慳12萬元稅款和挪用73萬元而留有案底的黃,極可能毋須受牢獄之苦。
是偽造單據唯一得益者
相比因侵吞港大捐獻及病人診金400萬元,被判囚25個月的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,71歲的黃健靈或不用坐牢,似乎較林幸運。他離開法庭時被問及對裁決是否感意外,他聳一聳肩,深嘆一口氣,僅表示「家唔方便講任何嘢」。港大發言人則表示尊重法庭判決。
法官裁決時指,醫療技能發展中心是由港大、醫管局及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三方協助成立,港大向中心提供人手,中心根本隸屬港大。但黃設立信託基金,蓄意利用基金名義替中心及旗下課程開設戶口,企圖令人以為中心與基金有關連,實情兩者毫無關係。黃此舉扭曲中心隸屬港大的事實,意圖從港大奪去中心的控制權。
黃作為中心負責人,有責任確保中心款項不被濫用,但黃卻擅自挪用中心73萬元款項,用作支付司機薪金及長期服務金等,並隱瞞下屬盜取中心款項。至於黃聲稱已就下屬偷錢一事徵詢兩名前法官的意見,法官認為黃未有向法律界友人全面披露事件,且會面僅屬非正式討論,不可視作為包庇下屬的合理辯解。
有關偽造76萬元海外公幹交通費單據,藉以省回12萬元稅款的兩項指控,法官認為黃是偽造單據的唯一得益者,其下屬不會無故擅自偽造單據。法官裁定全部控方證人的證供均誠實可靠,控方成功舉證,裁定黃全部罪名成立。
案件編號︰DCCC694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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