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後殺嬰抑鬱母遺書曝光 含淚求情 法官感慨 判入小欖

被捕後常出現幻覺
女兒出生後,她自覺家姑不喜歡她,感到壓力,曾於女兒一個月大時,帶女兒搬回深圳。惟她的病情更差,不但頭痛和失眠,還無胃口,餵不到人奶,曾想過自殺。
丈夫於是帶她回港求醫,去年1月確診她患上抑鬱症。後來她嫌藥貴和無效,自行停藥,令病情轉差,甚至失去自信,覺得自己好醜,照鏡時「自己都被自己嚇到」(見遺書節錄),女兒又「細粒」,怕「養唔大」。她不想成為丈夫包袱,立心與女兒求死。
法官判案時指,被告被捕後出現嚴重抑鬱症狀,包括不停哭泣,出現幻聽,聽到嬰孩喊聲,覺得囚犯鄙視自己,經服藥後,已告好轉,惟她在去年8月一度再病發,現僅處穩定期初期,故只能按專家意見判刑。
這宗殺嬰案發生在去年3月22日,患產後抑鬱症的被告與六個月大女兒獨處葵涌石籬邨單位時,因一時忍受不了女兒哭聲,為阻止女兒繼續哭,雙手將她扼斃。她寫兩封遺書後,獨自走到青衣橋,流連時被警上前查問。她迅速欲攀過橋,並高呼要死,遭警拉回來,跟着她自認殺了女兒。警員稍後到單位時,女嬰已無脈搏及心跳。
案件編號:HCCC319/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