妹寫日記揭兄七度非禮

被告讀中五稱對性好奇
於元朗就讀中五的被告昨身穿黑色西裝,由父母陪同上庭。被告與妹妹居於元朗一單位並同睡一室,被告睡碌架床的上格,妹妹則睡下格。去年10月,被告趁妹妹熟睡時撫弄她的胸部和下體達10分鐘。本年1月2日至28日,被告更六度隔着妹妹的衫或被子,撫弄她胸部和下體,每次約5至10分鐘。被告最後一次非禮細妹時,更伸手進她褲內和摩擦她的私處。
妹妹將事件寫在日記內,並告知社工,因而揭發事件。事主於1月31日報警,兄長翌日被捕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事,稱因對性好奇而犯案。
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,尤其受害人是被告妹妹。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,以索閱被告的感化、更生、教導所等報告。
案件編號:TMCC846/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