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時事] 新聞透視 2012-03-29 二次創作

新聞透視 2012-03-29 二次創作





[轉載/Youtube]近年網上流行惡搞,很多人以改歌、改圖、改片來表達對時事、政治人物的不滿,惡搞的人視為二次創作,原版權人卻覺得權益受損,被惡搞的人更可能很有怨言。立法會正審議版權­修訂條例,當中最引起爭議的是,過去分發侵權物品屬刑事罪行,「古惑天王」因此坐牢,現時新建議是將向公眾傳播也列為刑事罪行,換言之,上載及分享侵權作品亦可能要坐牢。­網民及藝術工作者擔心,惡搞者或進行二次創作,會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,窒礙創作。其實香港的惡搞作品,早於五六十年代的廣東話歌曲已經出現,電視節目不少亦有惡搞元素,究­竟這類型的創作,法例應如何處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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